省军区司令员黄跃进少将来湖南湘西州检查工作
10月26日,位于花垣县工业集中区的东方矿业15万吨电解锰及精深加工项目建设现场,施工人员在轧制硫化车间模板和焊接钢筋;在三立集团,建设者忙着对10万吨浸出渣综合利用项目已安装设备进行检测……这是该县大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显现的新气象。据了解,花垣县9月初出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一系列措施,为推进全县重点工作,实现今年稳增长、保目标及今后经济发展稳中求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优化政策环境。实施土地优惠政策,优先保障农、林、牧、渔业及生态环保、节能减排项目用地,对工业用地出让金实行最低标准;实施财政扶持政策,凡符合省西部开发产业项目条件的,优先申报贷款计划,并帮助申请财政贴息;对属于鼓励投资的重点产业项目,使用银行贷款时可申请财政贴息;对带动性强、效益好的高科技重大项目,为其向上申报项目引导资金;积极安排工业发展和科技引导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同时,积极实施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和人才引进保障政策。
优化服务环境。完善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要求有审批权的部门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凡属县级权限内审批的项目,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结,凡属县级以上审批的项目,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上报;对进入园区的项目和重点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全程代办;加快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现政务事项网上受理;严格规范行政事业收费,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实行收费下限制;任何部门不得要求企业赞助和捐助财物,任何单位都不得向执法、执收、执罚单位和有关人员下达收费、罚款指标;强化政务公开,对办事程序、时限、承诺和收费标准等,必须按要求进行公示;深化县级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制度,实行长年跟踪服务,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优化法制环境。实行“企业宁静日”制度,除规定情形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每月的1日至20日对企业开展检查,同一部门和单位对同一企业的检查,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推行企业初次违规告知免罚制度,对企业实施处罚的,相关情况须接受社会监督,并报县优化办备案;对危害投资者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优先立案查处,对投资者投诉的重大违法案件限时督办,依法维护投资者合法利益;大力整治企业、商户周边治安环境,严厉打击扰乱、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侵害投资者利益等违法行为。
优化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完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监管机制,切实解决政企不分、垄断服务、执业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加强信息队伍和预警平台建设,及时向企业提供宏观政策信息服务和指导;加强融资服务,推进“政企银”联动,搭建银企对接合作平台,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优质企业及项目,引导、规范和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
优化人文环境。进一步解放思想,营造亲商、护商和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开展积极的舆论监督,通过公开曝光、效能督查等形式,及时反映、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发挥县政府效能投诉中心“12342”专线和经济“110”的作用,及时受理企业投诉;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凡举报的“三乱”行为,一经查证属实,责令被举报单位公开退回多收、乱罚等全部款项,并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