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湘西州全国“诗词之州”授牌仪式隆重举行。州委副书记、州长叶红专,州委常委、州委宣传部部长曹世凯,副州长艾可知,州政协副主席田岚,吉首军分区政治部主任贺建军出席仪式,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宣奉华,中华诗词学会顾问、湖南省诗词协会会长赵焱森,中华诗词学会办公室副主任邵惠兰,湖南省诗词协会常务副会长周成村等应邀出席。 湘西州在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中率先获得国家级“诗词之州”荣誉称号,凤凰县、吉首大学师院附属小学分别荣获国家级“诗词之乡”和国家级“诗教先进单位”称号,吉首市、凤凰县、泸溪县、保靖县荣获省级“诗词之乡”称号。
叶红专在仪式上结合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湘西州创建“诗词之州”工作的基本情况,提出三点建议:一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增强文化自觉自信。充分认识到民族文化的重要性;把握民族文化的特征和特质;勇于担当振兴民族文化的历史责任;提振民族文化发展信心。二要继续加大创建工作力度,推动湘西州诗词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努力把创建工作与推进文化强国建设、湘西州独特的民族文化保护传承、湘西州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湘西州扶贫攻坚和富民强州紧密结合起来。三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支持力度,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宣奉华在讲话中介绍了中华诗词学会的基本任务,并强调诗词文化传承与建设的重要性。她说,湘西州实施文化强州战略和创建“诗词之州”工作与党的十八大精神高度一致,有利于湘西州文化事业的繁荣与昌盛,促进湘西州社会经济长足发展。
赵焱森在仪式上表示,湘西州荣获国家级“诗词之州”称号是文化建设的一个新起点,要再接再厉,将湘西州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凤凰县、吉首大学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分别作典型发言,介绍了各自诗词文化建设工作的相关情况。仪式上,吉首大学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师生饱含激情地朗诵了欢庆党的十八大诗词,博得现场热烈的掌声。
[稿源:湘西新闻网]
[作者: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