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州凤凰县召开媒体记者座谈会
自4月10日凤凰古城景区新的旅游管理服务体系启动以来,引起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4月13日下午,媒体记者座谈会在凤凰县召开,会上,凤凰县政府全面通报了景区整合经营规范管理的背景、方式、依据,4月11日景区治安案件情况以及当前旅游市场情况。
整顿旅游市场秩序,以规范管理服务维护消费者利益
2001年以来,在凤凰烟厂政策性关停后,工业支柱产业瞬间崩溃、全县经济一片萧条的严峻形势下,凤凰县立足丰富的旅游资源,发展文化旅游主导产业。凤凰已经成为湘西旅游龙头、湖南旅游窗口,“中国最美的小城”旅游品牌深入人心。然而,在迅猛发展的同时,凤凰旅游市场调控体系、管理体制、经营秩序等深层次问题也逐渐暴露。为此,凤凰县正积极实施整合经营规范管理的方式:切断违规操作链条,堵住管理漏洞,整顿旅游市场秩序,以规范管理服务维护消费者利益。
针对“门票新政”中群众和游客诉求,凤凰县正在进一步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畅通诉求渠道,维护广大游客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凤凰县将从以下方面予以疏导:一是发挥景区管理服务公司和旅游商会桥梁作用,促成古城区内部分小宾馆的联合经营,分享旅游产业发展成果。二是逐步推行民族讲解员制度,拓宽景区服务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和就业渠道,引导拉客人员依法经营。三是加强沱江河下游风光带、夜景亮化建设,支持下游农家船融入市场化经营,为城区周边群众长期稳定就业搭建平台。
凤凰古城景区验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凤凰古城既是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又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2008年经凤凰县物价局核定试行票价为148元,2011年经成本审核,该局于2012年3月19日以湘价函〔2012〕32号文明确为正式票价,从2012年4月1日起执行。2013年3月19日,凤凰县政府宣布从今年4月10日起,游客进入凤凰古城由原来的景点验票改为进入景区验票,门票三天有效,常住游客可经售票处确认延长时间。对多次来凤凰游览的游客,一年以内无须重复购票,累计购票达三次者,终身免票。
凤凰古城由过去景点验票改为景区验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一是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第5章37条规定“进入风景名胜区的门票,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出售”。二是《国务院关于发布第八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单的通知》(国函〔2012〕180号)和《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已经明确景区范围(0.91平方公里)。三是原国家计委《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2000〕2303号)规定游览参观点门票应实行一票制。据了解,同属全国历史文化名城的平遥古城早已采取进入景区即购票的做法,票价水平为平时150元、春节期间160元。
凭票进入景区是当下的现实选择、必然选择
2012年,凤凰县共接待游客69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53亿元,分别是2001年的12.11倍和71.34倍。GDP由2001年的8.35亿元增加到46.96亿元、财税总收入由4543万元增加到5.07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由1.59亿元增加到40.58亿元。在文化旅游主导产业的带动下,第三产业占GDP比重达67.5%,直接提供就业岗位2万多个,涉旅从业人员达6万余人,旅游富民强县效应不断释放。十二五期末,凤凰县将全力推进新型旅游城市建设,2013年到2015年,县政府计划投资并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其重点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古城日常管理维护;二是古城文化修缮;三是包括沱江河水体治理、供水排污设施的完善;四是沱江风光带及古城夜景打造;五是探索古城特色民居保护管理补偿机制。
凤凰古城既是风景名胜区,又是居民生活区,要达到规范管理、保护古城、实现旅游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凭票进入景区是当下的现实选择、必然选择,在具体的管理操作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居民生活、游客旅游和商家经营造成的不便。一是进一步细化门票管理办法细则,充分做到人性化管理;二是在条件成熟的时候逐步推进产业转型,努力发展以文化、休闲、服务等方式为主的产业经济。
会上,凤凰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回答了新华社、北京青年报、湖南日报、湖南卫视等媒体记者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