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保靖县迎接国家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动员大会在县政务中心二楼会议室隆重召开,国家级普通话测试员、州语言文字工作专家朱学宝作了重要讲话,他要求大家要明确保靖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的现状,明确迎检准备工作,明确迎检相关要求和提高迎检工作认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尹海霞围绕迎检工作任务的落实,从四个方面作了讲话。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力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以往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她要求各语委成员单位、县级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省、州和县语委的统一部署,自觉加强对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特别要带头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以及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县域经济与文化发展以及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度来认识语言文字工作的意义,克服对这项工作的错误认识,进一步增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抓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促进市民综合素质、城市建设品位和城市现代化水平的提高。
二是突出重点,明确要求,全面做好迎检评估准备工作。根据评估、考核验收标准和时间要求,倒排时间,要进一步明确评估工作的标准和重点。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保靖县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检方案》和《湘西自治州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要素及评分标准》,要明确评估范围,熟悉评估要素及相关标准。要进一步明确迎检评估工作的总体安排。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迎评工作中动员部署、对照检查、初评检查、整改提高和评估验收五个工作阶段的主要任务,针对每个阶段的重点工作,认真准备,力争硬件不失分,软件得高分,圆满完成迎检评估工作。要进一步明确迎检评估工作的职责分工。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做好教育系统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人社部门要把普通话水平达标和使用规范汉字作为公务员录用的基本条件之一和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公务员在公务活动和工作过程中用语用字规范的检查和监督力度。宣传与文化广电新闻部门负责对规范语言文字和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的宣传工作;实行新闻从业人员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上岗制度;加强对各类广播影视节目、广告、文化出版物、文化活动等用语用字规范化的审查、监督和管理。公安、交通、工商、城管等执法部门要切实做好所管辖范围内用语用字规范情况的执法检查和监督,清理不法和不良的语言文字现象。各主要公共服务行业主管部门要负责制定本行业系统的规范用语用字培训和检查制度,推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和用字等级证书上岗资格制度,在各窗口单位醒目位置设置规范用语用字标语牌,把“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纳入评优评先的内容之一。各单位、各部门都要将用语用字规范化纳入本单位(本部门)及个人考核内容,组织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并获得规定等级证书;积极开展本单位语言文字规范化检查和整改活动,确保本单位名称牌规范、单位内部公共场所和设施用字规范、文件和其他各类文本的格式规范,不断提高本单位文件和其他各类文本用字规范化水平,切实做好语言文字工作档案建设工作。
三是精心策划,多方参与,组织开展“推普周”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以“推普周”活动为契机,立足贴切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原则,开展各种形式的“推普”宣传活动。具体来讲,宣传部门要把“推普周”活动列入宣传计划,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公共媒体开展推普宣传;教育部门要结合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省级经典诵读特色学校申报认定工作,重点抓好各类学校内部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师生参与社会宣传,开展“讲普通话,做文明市民”等活动;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开展“推普周”活动和迎接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情况,加大宣传力度;公共服务行业要利用行业特点,开展知识竞赛、岗位语言文字培训和普通话竞赛等活动;人社部门要组织公务员参与“推普”,鼓励公务员带头学说普通话;各级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要充分调动广大青少年“推普”参与热情。要把“推普”宣传纳入城市和社区文明建设宣传教育,融入群众文化活动和社区文化建设。
四是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迎检评估工作顺利完成。要求从“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加强监督,注重长效”四个方面着力确保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顺利达标。
会上,县教育局局长宿云胜宣读了《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湘西自治州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州政办函〔2012〕88号)和《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保靖县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检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13〕44号)等相关文件,对迎检评估工作作了详细安排和部署。县教育局、县卫生局等27个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递交了责任状。
[稿源:保靖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