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凤凰区域性防御体系文化遗产的保护欲管理,昨日上午,湘西州政府法制办召开听证会,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区域性防御体系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进行听证,广泛征求各方专家及社会公众的意见。 会上,凤凰县相关人员就拟定《条例》的必要性、经过、维稳风险评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向听证代表进行了阐述说明。听证代表们对《条例》中涉及的凤凰区域性防御体系文化遗产的保护对象、保护原则、保护措施、管理利用等问题发表意见。
会议认为,立法保护凤凰区域性防御体系文化遗产,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需要、是凤凰旅游发展的现实需要、是保护规划实施的客观需要、是加强管理利用的迫切需要。
会议要求,要充分运用听证成果,对听证代表的意见进行疏理,归类,把好的意见运用到条款中去,对听证代表的意见采纳情况要及时公布,没有采纳的意见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公布听证结果。要通过各种方式征求各方意见,照顾好各方利益,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形成送审稿报州政府常务会审议。要加强对这次立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在人力、财力和时间精力上给予保障,确保《条例》立法起草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湘西各州直部门代表、各方专家、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州政府法律顾问等共27名听证代表参加了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还向听证会提交了书面意见。
相关背景
凤凰区域性防御体系始建于明朝初期(约1430年),是指主要在凤凰县境内由镇城、营城、汛堡、屯堡、碉楼、哨卡、边墙等7大类别15处保存相对完整、最具代表性的军事防御遗存点构成。近百年来,这里曾是中国西南地区独具特色的古战场,据考证,明、清时期在湘西修建各类城堡、营汛、屯堡、碉卡、哨台、关门等共1117座,在凤凰县境内就有848座,达总数的76%,现有遗存470多座,其中90%位于凤凰县境内,故称为凤凰区域性防御体系。这是中国南方面积最大、保存最好、功能最齐全的明清时期军事遗存之一。
2012年11月17日,凤凰区域性防御体系文化遗产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其代表性遗产均位于凤凰县境内,包括凤凰古城墙及城楼、黄丝桥古城墙及城楼、拉豪营盘、全石营盘(即现南方长城)、苜机冲汛堡、王坡屯城堡、舒家塘古堡寨、天星古屯堡、麒麟屯堡、茶田新屯堡、骆驼峰碉楼、新茶田古军事贸易遗址、鸭宝洞石边墙、万里城石边墙、大黄土古栈道土石边墙等15处。